受害人言传身教讲述遭遇“套路贷”该怎么办!

今年4月,任先生手头急需2000元现金,正当发愁之际,他的手机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需要用钱吗?加我QQ号免审核最高3000至5万。”由于好奇加上急用钱的心理,任先生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加了对方的QQ号。“无抵押,零存款,我们只需要你的身份证就

受害人言传身教讲述遭遇“套路贷”该怎么办!

受害人言传身教讲述遭遇“套路贷”该怎么办!

  今年4月,任先生手头急需2000元现金,正当发愁之际,他的手机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需要用钱吗?加我QQ号免审核最高3000至5万。”

  由于好奇加上急用钱的心理,任先生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加了对方的QQ号。

  “无抵押,零存款,我们只需要你的身份证就可以借款。”在对方抛出了诱人的介绍之后,任先生当即表示要借款,即使对方告诉他借2000到手只有1400元,借款期限是一周,周利息是600元。

  刚借款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对方又称:“你能还上钱吗?如果有困难我可以可以帮忙推荐其他的贷款公司,你可以先在他们那里借钱还给我们,这个额度更高,利息也很低。”实在没钱还的任先生当然只有选择答应了,顺理成章的又和新的贷款公司借了钱。

  贷了又贷,还了又还,不到50天就要还近20万。

受害人言传身教讲述遭遇“套路贷”该怎么办!

  催债咄咄逼人每天近100个电话,连妻子手机也被打爆

  “催债的人把我电话都给打爆了,每天至少上百个电话,骚扰威胁短信也有300多个,就连我爱人的手机也是如此。”任先生说,妻子和他结婚已有10年,现在被催债烦的非要和他离婚。

  人先生的手机里,全国各地的催债电话都有,大量的威胁短信数不过来:“交续期,没商量,600”“如果你没钱,我可以代你借一笔”“几百块,一个大男人没有?那你家里人有咯。”甚至,任先生还收到这样的短信:“任某某在某公司借钱至今未还,妻子某某,妈妈某某,爸爸某某。”

  5月19日,任先生又接到威胁短信,意思是再不还款,他们公司就要找他的家人要钱。

  5月21日,显示安徽池州156手机号码发了条“逾期用户公示”的彩信给他,彩信显示他的身份证照片盖有“不诚信曝光”字样,上面还有有任先生身份证号、手机号,内容是,“任先生2018年5月14日在本公司借款1500元,多次短信、电话通知还款,态度差,并且拒绝接听电话,涉嫌故意拖欠贷款。我司将依法上报失信人员名单,并有权终止合同,提交逾期审查组处理,正式追究任先生本人违约责任。法务信函将邮寄至村委会以及公司人事部进行公示。”落款是“互联网网贷联盟”。

  伎俩很恶略威胁说:“上了‘黑名单’,孩子上不了学”

  昨天下午,催债方发微信劝任先生:“就算是为了下一代,给你的小孩做个榜样,你自己也是成年人了,难道自己没有判断能力吗?有人逼你、强迫你借钱吗?”“现在全国都在提倡,小孩子上不了学那可就是一辈子的事。”并且还发了个截图,“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让任先生“考虑,清楚了”。

  随后,他们又给任先生发了一张图片,上面有“首批借贷宝逾期用户登录‘黑名单’”,上面显示有6个人的照片、身份证号,还有执行依据文号。不过,6个人的照片都打上了马赛克。图片下方还写有5招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账户、水陆空出行受限、住房可以被拍卖、子女就读受限、情节严重可判刑等等。

  任先生实在难以忍受,表示想要报警,一听到任先生要报警,对方直接微信他说:“速度点,报警电话110”“你已经上征信系统了”“报警也要还钱”……

  “套路贷”如何定性?

  “套路贷”案件行为方式总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被告人在借款阶段遇到的层层“连环套”,在此期间主要为诈骗行为;第二阶段则是“索债”阶段的恐吓、威逼甚至非法拘禁等行为。“套路贷”类案件中被告人非法侵占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是主要特征,在本质上其实已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类似案件主要涉及的罪名有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等。

  “套路贷”类似犯罪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的问题相对较多,并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等问题,在实践中明显还缺乏明确具体规范,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具体在单个案件中结合被告人的所有犯罪手段再作具体分析。

  由于“套路贷”不仅构成了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且其中还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及其容易诱发其他犯罪行为,甚至可能造成被害人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的后果,对社会影响及其恶劣,所以法院对此类,案件从严惩处的立场从来都是坚定的。

  “套路贷”利息是否合法?

  “套路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两个特点,被害人在面对‘套路贷’时往往意识不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从来都认为是民事纠纷,往往都会选择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结果造成自己越陷越深。”然而深陷“套路贷”的被害人想要给自己解套,首先就要了解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规范,才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本金应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准,而对于借款的利息,民间借贷法对此有相关的解释和规定,年息不超过24%的部分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年息超过36%的部分是非法的,被害人根本无需支付;年息24%至36%之间的部分为自然债务,给了也不能要回来,不给对方也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而对于复利的约定,根据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年息之和不得超过24%,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遭遇“套路贷”该怎么办?

  在你有相关资金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借贷,在签订相关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比如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等等。签订合同时,对于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内容,需要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如果发现明显存在非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该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的修改;还款的时候,在转账方式上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并注意留言标明该笔转账资金的用途,如果采用现金方式还款,一定要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如果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好面子讲体面的心理不肯报警,或者害怕不法分子的恐吓而一味的认亲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如遭遇到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一定要尽快报警。并且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性证据,积极出庭应诉,避免法官因此无法准确界定真实的借贷金额,进而是你吱声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受到影响。

  如果遇到暴力,切记要冷静与之周旋,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待自己脱身后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将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提交给警方。同时,被害人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通话录音、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催款电话录音、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等。

受害人言传身教讲述遭遇“套路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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