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老婆虚构房产 江苏丰县农商行贷款担保怪事连连

从未给人担保,却被银行追债起诉;妻子名叫胡晓敏,却冒出个张凤丽;原本是卖电脑的,却被说成是做物流的,甚至名下还多出了几套房子;原本是农民,却被编造成了医生和老师;存款不见了,银行却不知道是谁取的……如此荒谬的银行业务,在江苏丰县农商行就真实发生了。该县居民胡为斑等人反映,他们被

编造老婆虚构房产 江苏丰县农商行贷款担保怪事连连

编造老婆虚构房产 江苏丰县农商行贷款担保怪事连连

  

  从未给人担保,却被银行追债起诉;妻子名叫胡晓敏,却冒出个张凤丽;原本是卖电脑的,却被说成是做物流的,甚至名下还多出了几套房子;原本是农民,却被编造成了医生和老师;存款不见了,银行却不知道是谁取的……如此荒谬的银行业务,在江苏丰县农商行就真实发生了。该县居民胡为斑等人反映,他们被丰县农商行莫名其妙“黑了”,而类似怪事,在该行并非个例。

  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

  从未签字成被告莫名其妙“被担保”

  胡为斑是江苏省丰县市民,一年前,莫名其妙被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起诉了,原因是给一个名叫黄海静的人担保了30万元借款购买美容设备,逾期未还。共同为黄海静这笔贷款提供担保的还有另外三人。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上载明,贷款发生日期是2013年2月1日,发放贷款的是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当月19日,该社改制为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丰县农商行。向媒体投诉的另一当事人张群就是彼时购买的股份成为该行股东的。

  “我不认识黄海静,没给她担过保,不知咋回事,就突然被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要我替她还贷款和利息。法院执行的依据,是丰县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这个公证书是瞎编的。”胡为斑说。

  因此前从未给人提供过担保,也未在银行借过款,胡为斑没有履行法院的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

  尽管反复辩白喊冤,胡为斑还是被丰县农商银行列入了个人征信黑名单。

  2015年7月1日,丰县农商银行将借款人黄海静和担保人胡为斑等人起诉。2015年8月4日,丰县法院审理发现,除胡为斑外,借款人黄海静和另外三位担保人下落不明,裁定将本案转普通程序审理。

  2016年2月,银行再次将黄海静和胡为斑及另外三位担保人起诉。

  2017年4月24日,受法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公证书中合同编号“(苏丰)农信借字号”的《个人担保借款合同》中担保人“胡为斑”的签字进行比对检验。结论,合同中“胡为斑”的签名字迹与提供的字迹样本不是同一人书写。

  合同中的签字是假的。5月27日,丰县农商行撤回了对胡为斑的起诉,本案结束。

  鉴定结论证实,担保合同中“胡为斑”的签字是别人冒充的。

  “神担保”谁编造

  “字不是我签的,手印也不是我按的。这期间,银行从直接强制执行,到起诉、撤诉,再起诉撤诉,反反复复把我折腾了好多次,认定我就是担保人,对我进行栽赃诬陷。”胡为斑说。

  胡为斑的父亲胡后兴告诉记者,虽然银行撤销了对胡为斑的起诉,已经结案了,但是,在应诉的过程中,银行只对他们一家进行追债,而对真正的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似乎并不在意,在开庭时,他还发现了一个更让人震惊的问题。

  在银行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上,《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贷款保证人情况调查表》上显示,“胡为斑”的妻子名叫张凤丽;现有房产4处,价值200万元,年纯收入30万元;从事业体是物流。

  胡为斑的妻子名叫胡晓敏,没有4处房产,他从事的是IT行业,并非物流。

  “除了我的身份证号码是真的以外,其余都是假的。我的身份证号码他们怎么得到的?张凤丽是谁?银行凭空让我多了个老婆,那就把这个‘老婆’交给我吧。我要看看银行拿谁来‘顶账’?银行说我有4套房产,也给我吧。”胡为斑认为,银行反反复复把他折腾了好几年,害得他整天上法院打官司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清白,造成了损失不说,精神几近崩溃,现在到了银行兑现自己证据的时候了。

  “谁能想到银行会编造这些‘神’一样的证据来栽赃诬陷,而且还理直气壮去法院告我。没鉴定之前,任凭我再三申辩,满身是嘴也说不清。想想都可怕,银行可以随意向任何人要钱。”胡为斑说。

  虽然事实证明胡为斑是被冤枉的,银行也对他撤了诉,但是,他被丰县农商银行通过法院将其列入负面个人征信的记录却一直没有消除,直接影响了他的正常经营。

  胡为斑2017年12月6日的“芝麻信用”显示,其被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案号是“(2014)丰执字第号”属于“信用较差”,399分。

  “我原来的芝麻信用是600多分,一下子就被扣掉了300分,在支付宝上,信用分一分就价值1万元。以后都是互联网金融,电子货币,对我侵害很大。”胡为斑表示。

  银行存款莫名失踪

  和胡为斑类似遭遇的还有两位丰县农商行的客户,王正义和张群,张群是该行股东。

  王正义此前曾给一位段某某提供“五户联保”担保5万元贷款,最初他认为,就算段某某不还了,这5万元借款他也担当得起,可以替他偿还。但事后他才得知,丰县农商银行的信贷员为了“多拿好处”多放贷款,竟然伙同借款人段某某私刻事业单位公章,给他们五个农村户口的担保人伪造了医生、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在没有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哄骗”他们签了公证材料,将担保金额从原来的空白变成了四十万元,并在借款人违约之后,凭公证书申请法院对他们强制执行,使其个人征信也产生了不良记录。

  王正义发布在互联网上的求助信

  如果说普通顾客遭遇上述对待尚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对于丰县农商行的股东张群来说,却让人颇为意外了。

  此前,张群曾经和丰县农商银行有过频繁大额资金往来,后来他发现,2010年11月1日,其存放在该行的60万元被人转走和提现了,交易记录显示,该笔存款在同一时间同一柜台由同两位银行工作人员办理,共4笔流水,第一笔50.1万元,取款凭条签字是“张群”和“李启忠”,随后该笔款项被存入了李启忠的个人账户;另一笔9.9万元,现金提取,取款人是“李启忠”,随后该笔款项被存入了一个名叫仇顺明的个人账户,存款人签名是“张群”和“李启忠”。后经鉴定,上述张群和李启忠的签名均不是本人所写。

  不是自己的签名,自己也毫不知情,放在银行里的存款怎么就被人取走了?谁取的?张群随后将李启忠和丰县农商行起诉。李启忠答辩,该4笔业务也不是其本人办理。目前,案件已被发回重审。

  按照银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办人受托办理银行取存款业务,必须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密码和本人的身份证件,且银行必须拍照存档,大额提现还需提前预约。张群说,丰县农商银行仅向其提供了流水交易记录,拒绝提供该4笔业务经办人的身份信息。他怀疑,银行的人内外勾结,盗取了他的存款。

  经鉴定,取存张群账户上60万元的4张取存款凭条张群和李启忠签名均系虚假。

  丰县农商银行:案件正在调查

  记者来到了丰县农村商业银行。保安以正在开会为由,不让进门。采访受阻。

  闻讯赶来的胡为斑的父亲胡后兴义愤填膺,扯着嗓子在门岗处吆喝:“编造伪证,栽赃陷害,丰县农商银行……”

  不知是不是胡后兴的吆喝起了作用,很快,监察保卫部经理徐国强和该行的刘涛、张国兴三人将记者领进了银行。

  “这笔贷款,实际借款人已经还了一部分了,剩余的还在还。他(胡后兴)不讲道理,乱骂,动静很大,我们也被他缠急了。”刘涛说。

  徐国强表示,由于胡后兴每次来银行都是破口大骂,银行无奈报警,警方认为是经济纠纷,建议双方去法院,“现在对方已经起诉我们了,那就等法院判决吧。”

  张国兴认为,当初,丰县农商银行是将胡为斑列入了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后来已经给他撤销了,胡为斑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不是因为这笔贷款。

  针对张国兴的观点,胡为斑说,他此前从没有不良记录,仅此一次被丰县农商行和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案号就是“(2014)丰执字第号”,银行在抵赖。

  12月21日和22日,在丰县农商银行,徐国强告诉记者,在此前张群提出查询取款经办人信息的要求后,行领导询问了银行当初柜台上的经办人员,由于业务流水太多,两位工作人员早已不记得了。另外,案件发生在2010年,监控录像也早没了。

  当着张群的面,刘涛表示,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只要经办人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并且也有账号密码,柜台工作人员就会视同当事人给予了经办人授权,否则,当事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尤其是银行卡密码从何而来?

  张群不认同刘涛的观点:“我的证件有时在会计手里保管,但是会计不承认是她办的;李启忠也说不是他办的,鉴定我和他的签名都是假的;你们银行也没有我和李启忠办理这4笔业务的身份证复印件,仅有身份证号码;银行必须有经办人身份证的存档,你们得告诉我到底是谁取走了我的钱。银行不说,那我只能怀疑是你们银行内外勾结。”

  “存在银行的钱没了,你要是认为我们内外勾结,那你只能和农商和打官司!”刘涛说。他还认为,既然会计和李启忠都不承认是他们办理的,签字也是假的,张群应该报警。

  “不是我报不报警的问题,我的钱放在你们银行没有了,应该你们报警,或者咱们一块儿报警,否则的话,以后谁还敢到你们农商行来存款,太不安全了!”

  系列问题待解答

  向银行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需要本人和配偶亲自到场签字按捺手印,并且要向银行提交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收入证明等文件,经银行审核之后才能发放贷款,而且银行放贷后还要跟踪检查,如发现借非所用,立即收回。同样,到银行取款,也需要委托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这些程序银行是如何把关的?

  胡为斑和王正义“担保”的贷款为何会出现假冒的签名和手印、虚构的配偶和职业、虚假的收入和房产等信息?这些信息是谁提供或编造的?银行是否存在内外勾结?再有,胡为斑多次阐明,其是被冤枉的,那么,在多次起诉之前,银行是否询问过当初经办该笔贷款的信贷人员,为何一口咬定就是胡为斑所为?

  银行放贷有多道把关审核程序,不是信贷经理一人就能完成,那么,其他把关人员呢?该案中,是否有人触犯了“骗取贷款罪”或“违法发放贷款罪”?有无利益输送?

  上述问题,采访期间,记者多次联系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李嘉尧和行长王冬青以及分管副行长程言敬,该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董事长李嘉尧刚刚调来,对此前的问题不清楚,不当家,行长王冬青和分管副行长对问题比较了解。很遗憾,不论是电话或者信息,记者都没有得到答案。

  胡后兴认为,本案除银行存在问题之外,丰县公证处还存在作伪证的问题,而且出具“(2013)徐丰证经内字第477号”虚假公证书的就是该处主任程训华。虽然此后丰县公证处撤销了该伪证,但是,已经由此给胡为斑造成了巨大损失。“至今,他们公证处还在继续作伪证,同样是贷款担保公证,他们压根就没见到担保人,仍在出具可供执行的公证书,就是为了赚取公证费。我手里有确凿的证据。”

  26日,记者和丰县公证处程训华取得了联系,他已不再担任主任职务,“前几年业务比较多,管理有些混乱,可能存在别人冒充的现象,也可能是别人以我的名义做的业务,具体情况我还要查询档案再说。”

  同日,胡为斑拿到了判决书,丰县法院判决丰县农商行赔偿胡为斑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胡为斑的父亲胡后兴说,法院的这个判决是侮辱人,连他的民族成分都搞错了。

  “如果不是司法鉴定,我这一次就真被丰县农商行‘栽赃坐实’了;8月份,丰县王沟镇40多个农户集体到他们银行维权,围堵大门,破口大骂,说是信贷员盗用他们的信息,冒名贷款;9月中旬,当初经手给我栽赃诬陷的信贷经理王某涉嫌违法放贷被抓了,怎么判还不知道;王正义因为维权被打得很凄惨,彻底被打怕了,问题还没解决;他们行还先后有三个负责人自杀,原因复杂。不明白丰县农商行为什么问题不断。”采访的最后,胡为斑说。

  来源: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石荣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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