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扶贫小额信贷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必须坚持一手抓精准投放,能贷尽贷,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一手抓规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不片面强调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避免贫困户过度负债。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切实解决有关政策措施不具体、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集中还款压力较大等问题,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通知》说了些啥?云南扶贫热线已为你划好重点。
你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吗?
支持保障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
政策要点
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贷款用途
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
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贷款条件
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贫困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
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
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如何办理续贷和展期?
脱贫攻坚期内,在贷款户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只能办理1次续贷。
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期到三年期的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展期。
集中还款压力较大怎么办?逾期贷款如何处置?
强化诚信教育,形成银行贷款应按时偿还的广泛认知和自觉认同。
建立贷款台账,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
贷款到期日60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
加强银行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对贷款逾期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乡村,应及时调查、摸清情况、找出原因、认真整改。对通过追加贷款能够帮助渡过难关的,银行机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但单户扶贫小额信贷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
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存在逃废债行为的,纳入失信债务人名单,并依法组织清收。
风险补偿机制要进一步完善
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程序等。
对贫困户确无偿还贷款能力、到期未能还款且不符合续贷或展期条件、追索90天以上仍未偿还的扶贫小额信贷,应启动风险补偿机制。追索期内的应付利息,一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分担。
使用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息进行补偿后,县级政府和银行机构按损失分担比例共同享有对借款人的债权,追索回的贷款本息按损失承担比例分别退还银行机构和风险补偿金账户。
鼓励引入政府性担保机构分担风险。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时,不得强制搭售保险、强行参保(担保)等。
《通知》还明确,要加快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将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情况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相结合,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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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扶贫热线记者李熙临据中国政府网整理
责任编辑:翟芯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