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贷款之后玩套路贷!南宁这7名“恶势力”被判刑

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危崧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6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人大代表、政协

车辆抵押贷款之后玩套路贷!南宁这7名“恶势力”被判刑

车辆抵押贷款之后玩套路贷!南宁这7名“恶势力”被判刑

  近日,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依法对

  被告人危崧等7人

  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

  进行一审宣判,

  7名被告人分别被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

  6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

  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和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

  ↓↓↓

  经审理查明杭州万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南宁市成立杭州万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新升贷公司”),被告人危崧为南宁新升贷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设有业务部、客服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分工配合,成员之间分工明确,依托浙江万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新升贷网贷平台”开展放贷业务。

  南宁新升贷公司业务部业务员以车辆抵押贷款为名招揽客户,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以扣除“服务费”“保证金”“其他押金”等费用为由,要求被害人签订贷款金额虚高的单方空白合同及系列附件,将车辆的备用钥匙、车辆登记证书留在该公司,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在被害人汽车上安装GPS定位器。

  客服部人员审核已签订的合同,并由浙江万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其间由客服部人员向被害人催收欠款。该公司以被害人逾期还款或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安排后勤部人员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事先安装的GPS定位器找到抵押车辆,使用被害人留在该公司的备用钥匙将车开走并藏匿,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拖车费等高额费用后才将车辆归还;若被害人未还款,其车辆则被一直扣留或过户给他人。

  南宁新升贷公司成立后至2019年3月,以上述手段开展车辆抵押借贷业务为名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危崧、方义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海有、王任、童建军、周亮明、王日祯为较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9年3月19日,公安机关在南宁新升贷公司车库查获被该公司扣留的抵押车辆40辆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危崧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追讨非法债务,合伙以扣车为手段对苏某等10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性,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宁警方

  责编:陈韶烽

  值班编辑:阿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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