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借贷纠纷案不适用4倍LPR

记者李娜实习记者彭鑫报道备受关注的温州分行贷款利率纠纷案件终于迎来二审判决。日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平安银行温州分行金融合同借款利率应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进行计算。11月1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二审

反转!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借贷纠纷案不适用4倍LPR

反转!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借贷纠纷案不适用4倍LPR

  记者李娜实习记者彭鑫报道

  备受关注的温州分行贷款利率纠纷案件终于迎来二审判决。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平安银行温州分行金融合同借款利率应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进行计算。

  11月1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二审判决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纠纷,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该司法解释。因此一审判决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我们来回顾一下案件情况。

  2020年7月14日,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洪某还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借款本金.65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7月5日的利息、罚息、复利.85元;另以借款本金.65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法院经审理认定,2017年7月4日,洪某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洪某向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借款21万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月利率为1.53%,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期间,若借款人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平安银行温州分行有权要求提前归还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借款后,洪某足额支付至第10期即2018年5月4日,第11期仅支付期内利息2138.39元、复利227.11元,共计已偿还本金.35元。

  法院认为,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主张按约定月利率2%计算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的期内利息、本金罚息、复利,其总和已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保护限度,法院参照平安银行温州分行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进行计算,计.27元。另外,逾期利息,法院酌情调整为平安银行温州分行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最终法院判定,洪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借款本金.65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7月5日的利息、罚息、复利.27元;另以借款本金.65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6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而判决后不久,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界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与此前"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相比,保护上限大幅降低。根据最新LPR报价计算,当前司法保护上限利率为15.4%。

  而此前,洪某向该行应偿付的借款以及利息、逾期利息,应按同期一年期LPR的四倍计算,而非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主张的月利2%。这也意味着,在审理持牌金融机构与个人的借贷纠纷案件时,地方法院参考了民间借贷新规的司法保护利率上限。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纠纷,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该司法解释。

  故一审判决将本案金融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利和逾期利息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进行调整,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另本案一审受理时,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尚未实施,该司法解释亦依法不适用于本案。对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二审上诉请求,根据合同约定,案涉贷款的月利率为1.53%,即年化利率为18.36%;贷款逾期后,如按合同约定的月息加收50%标准计收罚息,则逾期利率达到年化27.54%。

  本案中,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一审起诉和二审上诉请求均主张按月息2%即年化24%计收案涉贷款利息,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上诉请求成立,二审依法予以支持。

  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温州中院的终审判决,认定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纠纷属于金融借款纠纷,而非民间借贷纠纷。因此不适用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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