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速放贷后,非法催债至债务人老父亲去世,银行被要求赔偿45万元

38岁的周先生是河南驻马店人,2017年在北京一家传媒公司工作,一个月有4000元收入。因自己上当受骗,资金亏空,为了生活和父亲看病,就向一银行贷款,却不曾想到,事情引发自己父亲气住院,不治去世。1、快速放款:20

急速放贷后,非法催债至债务人老父亲去世,银行被要求赔偿45万元

急速放贷后,非法催债至债务人老父亲去世,银行被要求赔偿45万元

  38岁的周先生是河南驻马店人,2017年在北京一家传媒公司工作,一个月有4000元收入。因自己上当受骗,资金亏空,为了生活和父亲看病,就向一银行贷款,却不曾想到,事情引发自己父亲气住院,不治去世。

急速放贷后,非法催债至债务人老父亲去世,银行被要求赔偿45万元

  1、快速放款:2017年10月,周先生收到银行放贷的短信,点开网址后,按照步骤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后,申请了信用贷12万元,银行以信用卡的形式发放贷款,期限24个月,每月还款3966元,还款至2018年4月。贷款程序整个过程不到20分钟。

  这个放款速度意味着什么,银行一般在进行信用贷的时候会要求当事人提供除了身份信息之外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自己的“实力”。银行经过信贷审核部门批准之后,才能够放款。

  而这个银行仅用了20分钟就审核完毕并放贷到账,程序上来讲很可能不符合贷款规范标准。

  2、高额利息:周先生表示,还款清单上有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经过其计算,剩余的11万的贷款,周先生要还利息加违约金共计16万多。

  目前来说,银行贷款实行的浮动利率,也就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表,简称lpr。

急速放贷后,非法催债至债务人老父亲去世,银行被要求赔偿45万元

  就房贷而言,大家都知道,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中,最初还贷的金额中一大部分都是利息,所以周先生的计算方式可能有误,当然,具体的利息和违约金、罚息按照法律规定都是需要计算上的,相应的标准看双方合同约定。

  3、扣身份证:2018年5月7日,周先生被叫到银行信用卡中心,银行工作人员把他带到小会议室,一个多小时之后,两个穿便装的人进来,威胁周先生还款,且要求向所有的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不打走不了,最终,周先生的同事赶到解围,但是周先生还是被银行扣押了身份证。

  直到当天下午5点多,周先生借不来钱,银行工作人员和一名无业人员就把周先生带到当地派出所。到了晚上,催债人员陪同周先生到其住处找到周先生父亲,威胁赶快还款,并声称不还钱会再来的。

  周先生强调说:“我当时一再说不要去家里,我父亲年龄大,要是出了事,你们要承担责任的,但他们说不行,他们想的是我父亲有钱,让我父亲代我还贷。”

  催款人员宽限的还款期到的当天(5月17日),银行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威胁还款,说不还完款下午过去找周先生和其父亲。当天6点多,周先生父亲突然倒地昏迷,打120送到医院抢救,进过四个月的治疗,周先生的父亲9月份去世,享年83岁。

  事发后,周先生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

  4、投诉结果:2019年2月上海银保监局书面答复:经核查,周先生名下信用卡欠款逾期,该行信用卡中心北京分中心催收人员于2018年5月5日致电并与周先生约定5月7日至北京分中心现场协商还款。

  由于5月7日的沟通过程无录音录像,故银保监局难以还原当时的场景,判断催收人员是否存在阻拦周先生离开、辱骂恐吓周先生父子等不当催收行为。

  答复书指出,“但我局在核查中发现,该行信用卡中心个别催收人员在向周先生电话催收过程中存在不当催收话术。对此,我局已要求该行信用卡中心进一步规范催收话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并对协商还款流程采用录音等方式予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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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先生对于该调查处理结果并不满意,认为其父亲的死亡是因银行非法催债引起并造成的,应当由银行承担责任,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45万元。

  那么,根据事情发生的整个经过,周先生的起诉合理吗?

  首先,周先生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法律上讲,自己的行为自己承担责任,子债父不还,其父亲并无任何还款的义务和责任。

  银行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根据银监会的回复,现场无监控,无录音录像,认定催债电话中的话术不当,也就是言语不当。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催债行为是有不当之处,明显有过失,但是很难认定为侵权行为。

  即使属于侵权行为,还需要分析,催债行为与周老先生的死亡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就一般社会观念来讲,一般的言伤害,是不足以导致一个正常人死亡的,如果因被害人特殊体质,如心脏病复发,最多称得上是过失,不足构成故意侵权。

  周老先生83岁高龄,5月份住院,9月份死亡,治疗了四个月的时间,其死亡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因自身的疾病,从因果关系方面来讲,死亡与催款电话、催款事件来讲,虽有时间上的先后,但催债人员并不在场,当时也无电话催债,不存在侵权的空间联系、直接联系。

  综合分析,银行催款行为瑕疵已经被银监会认定,至于是否存在其它侵权行为,还需要周先生进一步去搜集证据,证明催债人员对其父亲本身存在哪些侵权行为,有何因果关系,否则这场“生命权、健康权纠纷”的结果会很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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