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奔腾创始人去世 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死亡后的债务,为什么不能用保险来偿还?

小马奔腾是业内一家具有很高信誉的影视文化公司,其创始人李明于2014年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据了解,生前他曾与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有过关于上市的对赌协议,对赌失败欠下两亿债务,如今根据婚姻法债务将由李明之妻承担。近日

小马奔腾创始人去世 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死亡后的债务,为什么不能用保险来偿还?

小马奔腾创始人去世 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死亡后的债务,为什么不能用保险来偿还?

  小马奔腾是业内一家具有很高信誉的影视文化公司,其创始人李明于2014年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据了解,生前他曾与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有过关于上市的对赌协议,对赌失败欠下两亿债务,如今根据婚姻法债务将由李明之妻承担。

  近日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遗孀金燕,被小马奔腾股东之一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

  丈夫去世,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

  作为曾红极一时的影视文化公司,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马奔腾)制作过多部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更是资本圈竞相追捧的对象。然而,2014年1月2日,因其创始人李明突然离世,这家民营传媒公司开始陷入混乱。

  李明去世前两天,正是他与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建银投资公司)所签“对赌协议”到期的日子。小马奔腾由于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成功上市,所以“对赌”失败了。

  正是因为这份“对赌协议”产生的债务,建银投资公司与李明的遗孀金燕对簿公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市一中院)近日作出判决:基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简称24条)之规定,金燕因夫妻共同债务要在2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也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有史以来额度最大的案件。

  金燕为此愤慨:“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

  丈夫离世后,生活急转直下。金燕表示,她在北京的两处房产已被查封,“现在我和女儿、妈妈一起租房子住。丈夫的遗产,实际上也只有一百万。”面对生活的变故,金燕表示自己只能接受,但她无法接受自己一夜之间被负债高达数亿元的判决结果。

  “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解释

  1、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这是此次答复最大的亮点。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所需的举债可以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举债,则由债权人和举债人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实践中,非举债方可以通过收集日常生活开支明细等证据,证明共同生活的实际费用以及说明无对外举债之必要,从而将款项用途的举证责任交由债权人和举债人,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之目的。

  2、坚持理清债权债务的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以保护民事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

  3、因投资亏损而产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

  4、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款,非举债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5、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适用第24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

  6、未经审判程序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不得直接在执行程序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遗孀金燕有责任偿还丈夫的2亿债务。

  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债务,可能是信用卡透支、房贷、商业性贷款,或者是向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机构贷的款,又或者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钱。但万一这个人意外死亡,那他所欠的款怎么办?不用还,还是“父债子还”?

  谁还?死者的债务应该用其遗产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了钱,有能力的肯定得还。中国也有句古语“父债子还”,那是否代表死者生前的债务就要由他的配偶或子女背负呢?假如死者生前欠债20万,但遗产只有10万,那家属是否要自掏腰包10万为其偿债?

  其实,在法律上并不是这样界定的。

  首先,通常公民所欠税款或债务,并不因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一般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财产继承应该是全面的继承,既继承财产,也继承财产方面的义务,也就是应负责代替死者交税或偿还债务。

  至于交纳或偿还债务的数量,继承法规定,以遗产的实际数量额为限,也就是说,超出遗产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偿还,这和旧时盛行的“父债子还”是不一样的。继承人如果是两人或多人,则根据各人继承财产的多少按比例分担被继承人所欠税款和债务。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遗产税款、债务。

  在处理死者生前所欠税款和债务时,应当注意不要把家庭应纳税款和所欠债务与死者遗留财产义务混为一谈。

  怎么还?主动处理或能避免无谓的后果

  是否债权人不主动催债,就可以不还?人已经死亡了,即使有信用污点也不再对其产生影响了,那信用卡欠款不还也不会有不良后果?

  在有资产抵押物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如房贷、生意贷款。但是在实际的生活当中,一些无抵押的借贷确实存在难以追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民间个人借贷,债权人难以举证死者的遗产状况,也难以确定谁是死者的遗产继承人。

  

  值得注意的是,像信用卡这类小额无抵押贷款,并非因没有抵押物处分,不偿还也不会有不良后果的。若死者家属没有及时去为其办理还款及销户手续,银行是无法得知客户已死亡,超过3个月未还款,银行会进行电话催缴,致电紧急联系人,甚至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款,若催收不成功,会诉讼到法院。

  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透露,死者无论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死亡前所欠的信用卡债务,因没有及时销户而逾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是要正常收取的。一般是从死者的账户上补交,若死者在中国银行没有存款,则是由死者继承人去承担这部分利息和滞纳金。

  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得先对死者的个人财产进行清算。中国银行和华夏银行的客户经理均表示,个人财产清算,银行会根据公证处的结果进行分配账户上的存款,而债务有优先偿还权,因此银行会扣除债务后再分财产,最后帮死者销户。

  注意,保险不能用来还债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消费型的还是投资型的保险,它的保费或者保额,都不能被强制执行还债。

  根据目前我国《合同法》规定,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当企业破产时,股票、债券、存款等都会被冻结,唯有人寿保单不被冻结;债权人也无权要求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以保险利益来偿还债务。

  也就是说,债权人是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的,法院也不能这样处理。基于该法规,投保人可利用人寿保险实现财富保全,合理避债。除非是当事人自愿用人寿保险来偿还债务,否则,即使是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

  此外,《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如何将自己的资产有效隔离,不被侵蚀缩水成为重中之重,一般导致资产缩水的原因无外乎:创业失败、投资失败、政策影响、婚姻风险、子女挥霍以及生命风险等。风险主要集中在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的混淆,直接导致众多企业主被公司所累,而所谓的“无限责任”保护也根本没有起到作用。

  因此,商业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风险管控工具,无论《保险法》、《合同法》还是《公司法》,对于人寿保险均有明确法条确定其资产隔离作用。

小马奔腾创始人去世 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死亡后的债务,为什么不能用保险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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