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南海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以诈骗罪获刑啦!

“借款先收30%砍头息,8天内分期还款,实际还款综合年利率却高达3128.4%……”——近日,南海区通报了一个“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案例。南海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区公安机关于2019年查处了全市首宗非接触性的网络平台“套路贷”案件;2020年打

给力!南海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以诈骗罪获刑啦!

给力!南海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以诈骗罪获刑啦!

  “借款先收30%砍头息,8天内分期还款,实际还款综合年利率却高达3128.4%……”

  ——近日,南海区通报了一个“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案例

  南海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区公安机关于2019年查处了全市首宗非接触性的网络平台“套路贷”案件;2020年打掉了“套路贷”犯罪团伙16个,破案139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0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7.4亿元。目前该区“套路贷”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南海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

  获刑!!

  01

  借公司名义从事“套路贷”诈骗

  恶势力渐成气候

  2018年5月,王某成立了某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以王某、贺某龙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对外以金融、网络服务等公司为名义,利用电信网络联系放贷对象,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低息、快速放款等为诱饵,以“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虚假的“借贷”协议(某贷宝欠条),从事“套路贷”诈骗活动,涉案诈骗金额约142万元

  02

  以精心设局编制“话术”引诱借款

  

  刻意隐瞒畸高利率

  该团伙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由王某负责提供资金及总体运营,贺某龙负责公司具体运营管理,其他成员分别从事电销、放贷、催收等工作。

  该团伙通过在网上放贷APP寻找贷款审核不通过的客户或在网上购买资料等方式获得有借款需求的受害人,使用专门购买的“黑卡”电话联系受害人,精心编制“话术”来引诱受害人借款,例如声称已经为受害人审批了贷款额度,让受害人在某贷宝或某借到平台上签订年利率为24%的欠条,而实际放贷时,收取30%砍头息,受害人只获得70%本金,并需在8天内分期还款

  同时,该团伙向客户推送年化利率36%的贷款广告,诱骗他人前来借款,刻意隐瞒了放贷综合年利率高达3128.4%的事实,若受害人坚持要求知情就称其放贷年利率为36%或以其它方式模糊回答,给受害人造成一种“借款1000元,放款700元,8天还款,每天还款125元”借贷模式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民间借贷的假象。

  该团伙还设置一、二、三号线对外放贷,对受害人隐瞒是同一家公司,先由一号线放贷1000元,受害人还款到一定期数时,再向受害人推二、三号线进行更高额度的放贷,通过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迅速垒高受害人债务。

  当个别受害人提出要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还款时,该团伙则以每日还款更为轻松、这是“行规”为由,隐瞒每日分期还款的借贷实际利率翻倍的事实,诱骗受害人接受上述分期还款的借贷模式。

  据悉,涉案放贷对象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该团伙特意选择急需用钱、还款频率高、信誉比较好的人,确保放贷对象具备较高的还款意愿,避免借款人因无力偿还利率畸高的贷款而逃跑。

  03

  分设放贷组织互相引领入行、推送客户

  大量借款人被“套”

  2019年4月后,贺某龙等人另外形成放贷组织,以同样模式实施“套路贷”诈骗,贺某龙还将部分客户推送给余某波等人。余某波等人通过相互合作或引领入行,从某贷宝平台等网络获取有借款需求的客户资料,假借公司名义,以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吸引受害人,要求受害人登录某贷宝等平台签订年利率为24%的借贷协议,但实际放款数目、贷款利率未按协议执行,通常实际放贷综合年利率约3000%;将受害人引入“套路贷”圈套后,互相推送贷款,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恶意垒高受害人债务。

  为获取更大的利益,犯罪分子又各自开通、使用两个以上某贷宝账户或,在明知受害人急需钱还款,不断以贷还贷的情况下,以推荐“新财务”为由,将自己本人操控的其他或某贷宝账号推荐给受害人,造成多人放贷的假象,虚增受害人债务;若受害人不能及时还款,就对受害人收取高额的逾期费,每逾期一日则收取一期还款费用,同时以逾期不还将会影响征信、“爆通讯录”催收(电话、短信骚扰受害人通讯录亲友)为由,软硬兼施“索债”,逼迫受害人继续借钱还款。

  近日,南海法院对王某、贺某龙、余某波等14名被告人诈骗罪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贺某龙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判处余某波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处其余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套路贷”犯罪团伙通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受害人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不断垒高债务,甚至威逼利诱受害人继续以贷还贷,借贷平账,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接下来,南海区将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对“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南海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文:南海区委政法委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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