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平安普惠起诉老赖,逃废债者以“套路贷”反咬债权人

导读:李某与平安小贷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与平安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平安担保对李某的借款提供保证。这本应是一起司空见惯的担保代偿案件,从过往各地法院的判决/裁定结果来看,99%的情况下平安普惠都会胜诉,剩下

尴尬!平安普惠起诉老赖,逃废债者以“套路贷”反咬债权人

尴尬!平安普惠起诉老赖,逃废债者以“套路贷”反咬债权人

  导读:李某与平安小贷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与平安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平安担保对李某的借款提供保证。这本应是一起司空见惯的担保代偿案件,从过往各地法院的判决/裁定结果来看,99%的情况下平安普惠都会胜诉,剩下1%的概率里...

  平安普惠法院裁定书发布声明

  很多人都想要低息的贷款,可是请您仔细端详一下自己的征信报告,扪心自问一句,“自己配吗?”

  近期,一则有关平安普惠追偿权纠纷的法院判决引发市场强烈关注。

  平安普惠

  案件缘由是这样的:

  借款人李某在2015年向平安小贷借款14万元,期限12个月,月利率为0.7%。前期服务费4200元,实际到账元;此外还收取担保费6720元,管理费元,均按月支付。

  李某与平安小贷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与平安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平安担保对李某的借款提供保证。

  然而,李某首期逾期至今未还,平安担保公司向平安小贷公司偿还了所有本息。由此,平安担保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李某支付代偿金额及其费用。

  然而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平安担保公司与平安小贷公司通过设立关联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贷,以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其行为涉嫌经济犯罪,并建议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平安普惠是否涉嫌经济犯罪?

  此案一出,立即在市场上引发轩然大波。

  首先,让我们先来计算一下本次贷款综合利息。

  除利息之外,前期服务费4200元,实际到账元;此外还收取担保费6720元,管理费元,合计;利息为月息0.7%,按照借款金额14万来算,实际综合费率为30.6%,并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36%。

  这本应是一起司空见惯的担保代偿案件,从过往各地法院的判决/裁定结果来看,99%的情况下平安普惠都会胜诉,剩下1%的概率里,往往是因为某些业务操作疏漏或者不合规导致的败诉。

  而且,经济纠纷就是经济纠纷,法院往往会对追偿金额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调整,但是距离刑事性质,还有十万八千里。

  这两年,一些恶意逃废债者学会了以“套路贷”反咬债权人,不过各地法院基本坚持了实事求是,如果没有确凿的“黑恶”情节,不会超出民事范畴。

  所以,徐州中院本次的判决结果,有很多争议的地方。平安普惠利息并没有超过国家规定,而且没有涉及暴力催收,平安普惠被判经济犯罪,着实有点冤屈。

  平安普惠随即也发表了声明,平安普惠也声明未收到任何公安机关的刑事调查通知。并且,徐州警方也没有立案。

  发布声明

  普惠金融们的维权困境

  今年来,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些乱象,监管部门出重拳,发起了一场互金大整治。

  目前来看,这场整治正在不断扩大化,从而对合规的小额信贷金融带来了考验。在一刀切的整治风暴之下,合规者不得不为不合规者买单。

  不敢催收了,也不敢起诉了,那么,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怎么做贷后管理?他们已经发放或者担保的数千亿乃至上万亿贷款,拿什么去保障资产安全?面对愈演愈烈的恶意逃废债风气,他们用什么武器去对抗坏人?

  如果钱都收不回来,谁还敢放贷款呢?都去找银行贷款吗?可能吗?当然不可能。

  人们总爱从感性出发去指责他们的高利率,却选择性忽略了他们有着更高的资金成本,更高的业务成本,以及更高的风险成本。对于小额信贷主体,我们不能带着“高利贷”的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们。

  强监管不等同于运动式监管。在依法惩治不合规、不合法的金融活动的同时,也要给合法、合规的非银金融活动留下了生存空间。

  毕竟,这个行业早已经不起多少折腾了。

  对好人的严苛就是对恶人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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