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网贷机构退出指引,平台退出将“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日前,大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大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为即将退出网贷行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提供了指导规范。指引强调,将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作为退出工作的首要考虑因素,最大程度减少出借人损失。指引还指出规范有序,协作配合,真实透明,出

各地出台网贷机构退出指引,平台退出将“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各地出台网贷机构退出指引,平台退出将“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日前,大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大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为即将退出网贷行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提供了指导规范。

  指引强调,将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作为退出工作的首要考虑因素,最大程度减少出借人损失。

  指引还指出规范有序,协作配合,真实透明,出借人权益保护,三“不可”和打击违法犯罪等六条原则。

  其中三不可原则规定,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据悉,除了大连市互金协会外,此前已有北京,深圳,上海,济南,浙江,杭州,广州等多地地方互金协会就网贷平台退出问题发布指导文件。

  其中,各地互金协会网贷机构退出指引在退出原则上,普遍强调了三不可原则和保护出借人权益原则。

  其中三不可原则便是要求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对比7地的退出指引发现,除了2017年发布退出指引的深圳和济南之外,2018年各地公布的退出指引中,除了对退出原则的要求外,还相应的对一些时间点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北京就在退出指引中要求,网贷机构在决定退出后,应在三日内组建退出工作组,退出工作组组建后十日内通知出借人,最迟应在启动退出工作后三十日内完成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的编制。

  之后发布退出指引的浙江、杭州、广州、上海、大连等地也根据情况不同,对各时间点做出不同要求。

  各地金融机构为何频发网贷平台退出指引?

  其实早在8月中旬,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就此拉开了新一轮网贷平台合规备案的序幕。而对于备案不了的P2P平台,要良性退出,退出不能带来风险。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31日,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累计达6678家,其中问题平台4880家,在运营平台1798家。而据相关媒体报道,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平台尚有近千家。这些无缘合规备案的平台如何安全着陆,便成为十分棘手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各地相继出台的退出指引,无疑为此类平台指明了方向,让平台清盘过程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除了平台自行选择退出网贷行业以外,还有部分网贷平台则是被当地金融机构强制取缔。

  11月8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第一批被取缔的P2P网贷机构,共计53家。

  11月8日晚,杭州也取缔了一家网贷机构。原因则是“由于平台没有达到备案要求而收到金融办清退通知”。

  湖南、杭州之后各地可能会陆续公布被取缔的网贷平台名单。

  金融机构欲要取缔部分网贷平台其实早有苗头,此前曾有多地金融机构发布的开展合规检查的通知中就曾强调,未完成合规要求的网贷平台会被取缔。

  对于未提交自查报告或没有达到备案要求的网贷平台,监管机构一方面引导平台清盘退出,一方面直接强制取缔。

  之后,会有更多的平台被取缔或宣布清盘,清盘退出和被金融机构取缔将成为市场出清常态。

  来源||网贷天眼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信和大金融资产家认为

  指引为台平稳有序退出提供了指导规范,将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作为退出工作的首要考虑因素,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减少出借人损失。

  P2P网贷平台的退出,作为P2P网贷平台管理的一项环节,其存在意义不容忽视。建立健全P2P网贷行业的退出秩序,是促进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END—

  好文!必须点赞

各地出台网贷机构退出指引,平台退出将“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详情参阅本站的“免责声明”栏目。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详情参阅本站“版权声明”及“举报投诉”栏目。

猜你喜欢